企业原价购买6000万元的银行债权资产包后查询配资平台,却无法转手售出。调查后发现,涉事资产包中的抵押土地,缺乏合法手续,涉嫌伪造违法发放贷款。为此,企业将这一情况举报至监管部门。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下称青岛金管局)向举报企业出具调查意见书,确认银行在某次授信前未实地查验,此外,银行召开行长办公会确定出具的“托底函”,因“分行未留存函件副本,目前函件内容无法查明。”
华夏银行青岛分行相关人员在回答媒体记者采访时称,凯元热电在该行存在逾期问题,但未回应举报一事。
三笔不良债权资产包涉嫌造假
德州凯元热电有限公司(下称“凯元热电公司”)负责人冯承强向媒体反映,该公司于2016年从华夏银行青岛分行原价收购了三笔不良债权,事后经调查发现,对应的部分抵押土地资产合法性存疑。
山东盛源家具有限公司抵押的地块
其中一块由山东盛源家具有限公司(下称“盛源家具”)抵押的工业用地,面积64240平方米(约96亩),盛源家具在2011年办理土地使用证,华夏银行青岛分行于2013年办理了他项权证,他项权证显示位于临邑县临盘开发区。但官方文件证实,这块土地查无招拍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缴纳土地出让金等手续资料。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王才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是2011年取得土地使用权,依法是必须招拍挂和缴纳出让金的。如果没有,就说明可能出了假证。
民企原价接盘银行不良债权
冯承强告诉记者,凯元热电是一家主营集中供热、电力生产、煤炭批发等业务的公司,与华夏银行青岛分行有过多年合作经历。
凯元热电公司全景
据了解,凯元热电原属德州市国企,早年由当地发改委主导经营,主要为当地经济开发区供暖(为开发区部分企业直供用电及为企业提供工业蒸汽),其发出的电也可上国家电网。但该企业长期亏损,曾一度交由开发区政府经营,后者接手后,在一个月左右亏损五六百万,于是,凯元热电又被还给了德州发改委。
2011年,德州发改委引入从事电煤生意的山东大强实业集团(以下简称“大强集团”),对凯元热电进行改制重组。
发生上述融资租赁及债权转让的时间在2016年,凯元热电为扩建供热管网,因扩建供热管网需要大量资金,但当时公司在银行的授信额度已经用尽,经华夏银行青岛分行介绍,凯元热电公司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合作。
按照约定,华夏金租以4亿元的价格从凯元热电公司处购得其已建成、正在运营中的地下供热管网,而后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将供热管网租赁给凯元热电公司。双方于2016年4月29日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2016年5月23日,华夏金租将4亿元支付至凯元热电公司。
凯元热电方面提交资料解释称,彼时,由于该公司正在扩建位于德州的供热管网,投入甚巨,后期缺乏资金,华夏银行便向凯元热电推荐向华夏租赁融资4亿元,而购买三项债权,实际是这次融资“绑定”的附加条件。
2021年,德州市以国家政策需要为由,关闭了凯元热电,但是凯元热电的管网依旧是德州经开区供暖的唯一通道。
华夏金租与德州经开区私下交易
2021年10月3日,德州经开区管委会给华夏金租发文:近日我管委会经与北京金融法院联系沟通,确认凯元热电管网及设施之所有权已属贵司所有。
这意味着,德州经开区和华夏金租都认可凯元热电的管网所有权转移到了华夏金租。但双方商议的这一切,凯元热电当时毫不知情。
但2023年1月,华夏金租发《关于使用供热管网设施应付费用的商洽函》,将管网资产视为凯源热电的资产。
华夏金租致函给德州经开区和凯元热电称:管委会向我司发送《商洽函》称,因代替凯元热电履行供暖职责,须使用案涉设备,征询我司意见,我司认可管委会积极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做法。但鉴于我司与凯元热电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仍未解除,我司仅对案涉设备享有所有权,凯元热电仍是案涉设备的使用权人。在凯元热电客观上确实无法继续提供供暖服务的情况下,为保障民生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管委会使用案涉设备也应与我司和凯元热电共同协商,以取得案涉设备的使用权。
凯源热电公司负责人表示,更为关键的,目前使用供热管网设施有一部分是在融资租赁合同之外的,是归属凯源热电还是其他公司,存在产权争议,目前我公司已经提起民事诉讼,此案正在法院审理之中。
实际上,华夏金租与德州经开区早已私下交易使用该管网,且未知会凯元热电其双方有过约定。
夏银行出售资产包涉嫌欺诈
“我们去要钱,他们就说管网就是华夏租赁的,华夏租赁也要不来钱,那就开始诉我们。管网究竟是谁的,反正投资的钱拿不回来。”诉争中,凯元热电开始翻出2016年融资文件,试图对6000多万元购买的资产包进行转让,以换取现金。
“我们当时想的肯定是会亏损,但没想到根本就无法售出,因为这些资产可以说都是假的。”凯元热电方面人士称,他们发现三项债权对应的抵押土地,竟然仍在农田中,找当地人打听后,才知道这些土地有的甚至都未走正规的收储流程,也即,目前地块仍有农地嫌疑。
相关合同文件显示,2016年5月30日和6月1日,凯元热电公司与华夏银行青岛分行签署了三份债权转让协议,在没有任何折价的情况下,受让了银行三笔逾期超过一年的不良贷款债权,并为此支付共计6082.65万元。
临邑富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抵押的地块
这三笔不良贷款债权包括:临邑富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富海农业”)债权本息合计约2315万元(本金1900万元),临邑县锦源纺织贸易有限公司(下称“锦源纺织”)债权本息合计约2056万元(本金1700万元),临邑县鲁北炭素有限公司(下称“鲁北炭素”)贷款债权本息合计约1712万元(本金1450万元)。
其中,富海农业和锦源纺织的贷款办理时间都在2013年8月,贷款期限均为1年,逾期已经1年9个月;鲁北炭素的贷款办理时间在2014年4月,期限为6个月,逾期已1年7个月。
临邑富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抵押的地块
冯承强表示,公司当时缺乏资金,只能答应银行的条件。其当时认为,这三笔不良贷款毕竟都有抵押土地、房产,受让以后应该也能收回部分资金。银行在办理贷款审批时有严格审查标准流程,这三笔贷款的抵押物存在如此严重的问题,银行方面不可能不知道,其明明知道资产包存在问题,还故意隐瞒相关情况,就是属于恶意欺诈我们公司。另外,银行在处理不良资产时,通常时不良资产打包出售给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转让时,要对不良资产进行评估定价。贷不良资产批量转让需通过银登中心公开挂牌,且资产包一般要求10户以上,受让方需为持牌AMC(金融资产公司)。转让后应及时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无法联系的可在省级以上有影响的报纸或经认可的交易平台发布公告告知 。银行在处理这几笔不良资产时,没有按照常规处理的方式流程,可能是为了掩盖问题。
由于三家企业均已逾期,因此于签订协议日,上述三笔贷款及利息,最终与凯元热电购买价齐平——相比于常见的不良资产收购价,这一原价收购极为罕见。
近百亩土地疑违规办证
由于三家企业均已逾期,因此于签订协议日,上述三笔贷款及利息,最终与凯元热电购买价齐平——相比于常见的不良资产收购价,这一原价收购极为罕见。
然而,随着冯承强为实现债权进行调查后,发现部分债权对应的抵押土地资产合法性存疑。
相关协议文件显示,在富海农业贷款过程中,盛源家具以临国用(2011)第00991号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锦源纺织以临国用(2011)第01063号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抵押担保;鲁北炭素以临国用(2005)第2478号土地使用权证及多处房屋抵押担保。在抵押贷款过程中,华夏银行青岛分行也办理了三块土地的他项权证。
“经调查得知,三笔债权对应的抵押土地均非依法经过土地招拍挂程序取得。”冯承强称,最严重的属于盛源家具抵押的96亩土地和房屋,未办理任何土地及规划审批手续。
2024年,凯元热电方面向临邑县自然资源局、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提交申请,要求对三项债权对应的三块抵押土地的属性、现状、审批、招拍挂等信息进行公开。
2024年9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作出的一份答复告知书显示,经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协助调查,锦源纺织和鲁北炭素抵押土地涉及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均对应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邑县完善城镇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批复》(鲁政土字〔2006]843号),两块土地早先都是工业建设违法占地,2006年5月经该批复获准由耕地转为建设用地。而盛源家具抵押的土地,则查不到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024年10月,临邑县自然资源局亦向凯元热电公司作出答复称,未查询到盛源家具名下相关地块的招拍挂手续及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土地征收的相关手续信息,相关信息不存在。此外,该局2024年9月作出的另一份答复显示,盛源家具公司房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资料也不存在。
其中,对于锦源纺织抵押的“临国用(2011)第01063号”土地(以下简称“063号土地”),邑县自然资源局、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回复称,该地块并没有查到招拍挂及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在交易金额部分均为空白。
鲁北炭素对应的“临国用(2011)第0248号”土地(以下简称“248号土地”),则同样没有招拍挂手续,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标注其对价金额仅为90万元,远低于其对应的1450万元贷款金额。
富海农业的担保方则是临邑县盛源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源家具”),其名下“临国用(2011)第00991号土地”(以下简称“991号土地”)则更为夸张,几乎一片空白。甚至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都没有。
总结而言,063号土地、248号土地、991号土地均未见到招拍挂等手续,更未见集体农地转为国有工业用地的手续。不过,两级自然资源部门,在回复063号土地、248号土地时,均提及一份《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邑县完善城镇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批复》(鲁政土字【2006】843号,以下简称“843号文件”),指其属于两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根据。
843号文件对德州市政府早前的补办用地手续请示予以批复。该文件称,临邑县于2002年至2003年因工业建设违法占用土地10宗,“目前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为完善用地手续,同意将临邑县临邑镇等2个镇328741平方米农用地(全部为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843号文件同时要求:落实补充耕地方案,做好征地补偿和安置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土地,供地情况要经你市国土资源部门及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在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农用地转用审批、土地征收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盛源家具究竟是如何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华夏银行青岛分行又是如何成功办理了他项权证?
临邑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直无法回答此问题。
2023年德州当地某律所出具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该所律师前往临邑县自然资源局查询时,相关人员曾表示,盛源家具名下土地系当初招商引资时相关领导同意给该公司使用,基于各种原因,土地使用证对应土地无相关地籍及抵押登记档案。在德州市自然资源局查询过程中,工作人员也未查到地块的报批材料。
王才亮表示,如果是2011年取得土地使用权,那是必须招拍挂和缴纳出让金的。如果没有,就说明可能出了假证。因为根据2002年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规定,受让人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出让金后,才能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取得土地使用权。
金管局:华夏银行未对抵押物尽责调查
冯承强认为,凯元热电公司从银行受让不良债权,对应的土地抵押资产合法性存疑,银行方面应该对此承担责任。
王才亮表示,银行在放款之前,如果土地登记机关办理了他项权证,就意味着对该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如果出了问题,土地登记机关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冯承强告诉记者,就华夏银行青岛分行上述三笔不良债权中涉嫌存在的问题,凯元热电公司在与该行保全部方面交涉无果后,已向有关监管部门反映。
2025年4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表示:核查发现华夏银行青岛分行未对部分抵押房产进行实地查验的问题。
青岛金管局表示:查询企业贷款抵押担保资料,华夏银行青岛分行信贷系统留存有与抵押人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及《房屋他项权证》原件扫描件、抵押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及《士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原件扫描件等资料,复印件均加盖企业公章、“与原件核对一致”章并由客户经理风险经理双人签字……但核查发现该行在对鲁北炭素的授信过程中,未对部分抵押房产进行实地查验(涉及3处房屋,所有权证号分别为“鲁临房权证城字第 37281号”“鲁临房权证城字第 37282号”“鲁临房权证城字第 37278号”)。在授信审批环节,审批人均对授信材料进行完整、合规性审核,授信申请材料基本满足授信决策需要,并出具同意给予借款人授信的意见。
青岛金管局回答“为了欺骗凯元热电公司,华夏银行青岛分行还虚假承诺……由华夏银行青岛分行担保协调延期还款”问题时说:经核查,凯元热电租赁业务审核过程中,华夏金租对政府平台担保的作用和凯元热电的民营企业性质有顾虑,希望华夏银行青岛分行对业务出具托底函。2016年4月21日,华夏银行青岛分行召开行长办公会,会议确定“由华夏银行青岛分行向华夏金融租赁公司出具托底函”。华夏银行青岛分行反馈相关函件已提交至华夏金租,分行未留存函件副本,目前函件内容无法查明。
2014年5月24日,盛源家具公司已因资不抵债向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于2014年6月26日作出民事裁定书受理。此外,2016年7月29日,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显示查询配资平台,盛源家具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业民,因通过伪造手续国家林业贷款贴息360万元,被判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临邑县林业局工作人员马某等人也因玩忽职守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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